上古 / 夏朝 / 商朝 / 周朝 / 春秋战国 / 秦朝 / 西汉 / 新朝 / 东汉 / 三国 / 西晋 / 东晋 / 南北朝 / 隋朝 / 唐朝 / 五代十国 / 辽朝 / 宋朝 / 西夏 / 金朝 / 元朝 / 明朝 / 清朝 / 民国 / 近代
    0

    秦朝真是亡在法家思想吗?不能因为坏人拿刀,就说坏事是刀做的

    2022.05.16 | 万里繁华 | 次围观

    秦朝、秦国与法家思想

    秦国在正宗的法家人士商鞅的指导下、进行的秦孝公变法迅速强大起来,最终战胜同为强国的六国诸侯,建立起前所未有的全国统一的专制君主的国家政权。然,强大的秦王朝历经数代人的努力建立起,却在十五年时间里快速走向灭亡,好似商鞅变法后逐渐强大起来的秦国。为华夏做出无限贡献的秦朝二世而亡,引发后人许许多多的思考。政治家、文学家、策论家、思想家、军事家等,从自身的立场、不同的角度去探寻秦崩的缘由。最终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秦朝的暴政问题,而秦朝暴政是为了什么吗?很多人是法家思想引导下的严刑峻法,是法家思想的错。然而真是这样吗?

    法家思想判断人是基于人性好利恶害、计较得失的,这样说没错,“凡治天下,必因人性。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所以法家认为治理天下应当用上赏善罚恶的原则,一边是用国家奖赏鼓励人为善,一边是用严刑峻法威慑人为恶。法家思想是否定内心道德对治国治民的作用,一味使用赏罚来安民抚国。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圣人治理国家是不依赖人们自觉为自己办善事,而是用人们不敢做坏事的方法治国。是不是挺有道理?

    “重刑”是法家思想中最为人诟病的主张,然而法家人士并不认为自己的“重刑”是坏的是不近人情的,相反他们认为重刑是符合人情世道的,重刑能达到去刑的目的——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人都是趋利避害比较喜欢“两益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的处事,重刑能让犯罪成本提升,如此一来犯罪成本高于犯罪利益,自然会让人们不敢轻易犯罪,即“重刑去刑”。然后再从用刑的结果来看,重刑才能止奸,“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最最主要是,重刑能让刑罚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必刑”的目的能够达到。

    秦朝统治者在作为不仅是不等于法家思想,还在某些方面远远背离了法家思想。这不是秦朝的问题,商鞅变法后的秦国统治者也存在有这样的问题。法家思想是从道家思想中直接发展而来,讲究“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君主制定规则,作为裁判,并不去亲自做什么事,而是用“术”驾驭臣民。秦始皇帝的勤政、独断,违背了“君主无为”的主张。嬴政和扶苏两父子,大兴土木修建宫室、肆意征伐吞灭诸国,均违背了韩非子">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好宫室台榭破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煎靡货财者,可亡也。徭役多则民苦。”这些都是法家思想中的亡国之兆。

    法家的重刑轻罪也不同于秦朝的重刑苛法,前者是有明文规定,让百姓在犯罪之前就知道重刑的后果,故而不会轻易去犯;后者的重刑苛法,秦始皇和秦二世用的最多最欢,随随便便的“皆杀之”“诛之”“然赵高之言,及更为法律”等等(《秦始皇本纪》),这样的法律不仅百姓受不了,满朝公卿哪个愿意受?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谏止作阿房宫。二世怒,下去疾等吏,去疾、劫自杀。斯就五刑。这明显是法外之刑,不是法家所主张的。

    参考文献:《史记》《秦律通论》

    单字解释: 秦 朝 真 是 亡 在 法 家 思 想 吗 ? 不 能 因 为 坏 人 拿 刀 就 说 坏 事 是 刀 做 的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历史迷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历史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