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 / 夏朝 / 商朝 / 周朝 / 春秋战国 / 秦朝 / 西汉 / 新朝 / 东汉 / 三国 / 西晋 / 东晋 / 南北朝 / 隋朝 / 唐朝 / 五代十国 / 辽朝 / 宋朝 / 西夏 / 金朝 / 元朝 / 明朝 / 清朝 / 民国 / 近代
    0

    改革开放后第一案,县委书记走私,邓小平亲自批示:按照典型来办

    2024.05.03 | 历史知识局 | 次围观

    1983年1月17号,在汕头的公审大会上,1.7万名群众参加,观看了当时最大的贪污腐败案——王仲案件。

    宣判结束之后,王仲被押赴刑场,准备执行枪决。

    根据检察厅调查,从1979年开始,王仲便开始侵吞受贿,总计金额高达6.9万元。

    那么,不禁有人会有疑问,他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贪污道路的?又为什么贪污几万块钱就要判处死刑,和现在的贪官贪污几个亿相比,完全就是小巫见大巫,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来回答。

    王仲原本出生于天津,1927年出生的他,在1947年便加入了解放军,并且在军中特别勇敢,面对敌人的枪林弹雨没有说过一句害怕,由于他的优秀表现。同年,便同意了他的入党申请,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也是担任了关键职务。

    从土改开始,就派遣王仲作为区委委员、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来专门负责土改工作。在工作的时候,他也能够一丝不苟,对于敌人犯下的错误,往往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

    等到了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邓小平同志重新回到中央主持工作。尤其是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决定改革开放以后,王仲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重用。中央根据多重考虑和历史工作的评价,最终决定任命他为广东省海丰县县委书记。

    然而,他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改革开放没几年他便被个人私欲完全侵吞,做出了很多对不起党和国家的事情。

    要说他的贪腐事情还得从一台电视机开始。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打开国门,要和外国人做生意。与此同时,我们更是要和港澳台同胞先做生意。而广东作为连接港澳的关键城市,也在那个时候发挥了重要作用。

    尤其是王仲所在的海丰县,更是有很多人要去港澳探亲、经商,希望能到外面开开眼界,希望能够赚取自己的第一桶金。

    虽然当时已经允许国人出去,允许外国人进来。但是,在开放前期,仍然是需要进行上级部门的审批的。要先写好申请,说明自己的理由和停留的时间才能够得到批准。

    当时,王仲作为海丰县的第一责任人,自然成为了不少人的目标。

    转眼就到了1979年,不少人都已经到了香港等地,并且回来都说香港遍地是黄金。这些返乡人的言语,不断刺激着大陆想要冒险人的神经。

    当地的一个广播员在这样的刺激下受不了了,决定自己要辞去工作,也要去香港闯一闯。

    于是,他便开始打听如何才能够出去到达香港,在其他人的介绍下,他得知了王仲这一道关系,他便先通过自己的村委会找到王仲,表示自己想要去香港的想法。

    而且这位广播员得知王仲家里没有电视,便直接带着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去了王仲家里。

    看到电视以后,王仲两眼放光,要知道当时的人一个月工资才几十块钱。而当时这样的一台黑白电视至少要上千元,而且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还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往往会因为缺货而排队很久。所以,如此贵重的礼物,直接让王仲沦陷了。

    原本需要几个月的审批和等待的申请,没有几天这位广播员的申请便被王仲特事特办审批通过了。

    尝到甜头的王仲便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由于我们是刚刚开放,不仅仅是对于国外的先进技术没有太多的概念,就连一些海关缉私手段也比较落后。所以,对于广东这样的沿海省份,自然成为了走私的重灾区。

    当时,国务院三令五申要严厉打击走私行为。王仲作为海丰县县委书记,自然是明白其中的道理的。这些外国的产品不经过海关直接进来,不仅仅会造成国家征税系统的紊乱,征收不到该有的税款,对国家的财政造成损失。同时,国家的关键性工业刚刚起步,对于这些民用产品更是在初级阶段,大量这样的产品低价倾销进来,对于国内的相关产业会时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但是,王仲明白是明白。他表面上极为支持国家打击走私犯罪,但是私底下却对这些走私物品有了兴趣,甚至是开始纵容走私、带头走私。

    到了1980年,海丰县公安局经过数个月的摸排和蹲守,终于破获了一个重大的走私案件,并且截获了大量的走私产品。

    王仲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便立马赶到了缉私仓库中,直接去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

    当时,有人看见王仲奔走在各个厂库之间,看见什么家里没有的,他都要拿走。不论是彩电或者是冰箱、又或者是手表,只要是王仲看上的,他都要第一个拿走。即便当时有人劝他,说这是赃物,到时候要进行记录上报的。

    但是王仲却一脸不在乎的说:“你不记录我这个东西不就行了,原本的缉私赃物就没有这个东西,你记录什么?”

    王仲自己用肯定是用不了这么多的,于是,他便将这些缉私来的物品又高价转让出去,甚至是再次走私出去。他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为自己谋取利益。

    而对于别人,他还无法信任,在走私上,他还让自己的儿子来帮自己卖。也就是,他从缉私仓库走拿来物品,然后自己的儿子再拿去卖,甚至有时候自己开会的时候,还会公开销赃,要人当面拿货,当面拿钱。

    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

    一次,他的儿子在走私132块手表时,被当时的工商局查到。然而,他儿子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是认为自己的亲爹是县委书记,一个小小的工商局不会把他怎样。

    然而,在大量群众的举报中,上级政府高度重视,便开始调查王仲。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短短的几年间,王仲通过索贿受贿金额已经高达6.9万元。家中的各类手表、电器、名贵药品、首饰更是不计其数。

    要知道当时的万元户都是非常稀少的,而他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就贪污了这么多。这个消息被公布以后,大家群情激愤,纷纷表示要杀他的头。

    这件事情,甚至是惊动了中央。小平同志得知以后,更是亲自批示:“要按照典型来办。”

    因为,刚刚改革开放,大家对于规则的意识比较淡薄,而且不少人也在看形势。所以,必须要严格执行。更为关键的是,如果开了宽容的先河,那么未来的腐败分子会有多少,那是不得而知的。

    所以,这场震惊全国的改革开放第一大案,按照当时的标准进行了顶格处罚。

    王仲在走向刑场前才终于醒悟,对看护人员说:“希望我的错误能够给国内其他当官的一个警醒吧。”

    单字解释: 改 革 开 放 后 第 一 案 县 委 书 记 走 私 邓 小 平 亲 自 批 示 按 照 典 型 来 办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历史迷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历史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