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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失首饰,歹人捡起归还行不轨,妻子戏言害丈夫

    2024.04.19 | 万里繁华 | 次围观

    导语:

    清顺治年间,山东府淄川县,西崖庄,有一户人家,姓贾。贾家男主被人杀死,贾某死后不久,他妻子王氏便也随夫婿而去,自缢而亡。

    贾某弟弟知兄嫂身死,立即上报官府,呈词递上。

    验尸审案,无头绪

    任职淄川县衙,为县太爷之人,姓费名祎祉。得知案情,立即与仵作前去,亲自查验尸体,死者裤兜中,用布包裹的银两五钱尚在。

    费县令便知,此案非因财所至。差使衙役传唤本地保长询问,却无任何头绪,未对保长施刑罚,便放回各自家中。

    但命二人详查此事,每过十日往县衙禀报。过有半载,此案仍旧无任何进展。贾某弟弟埋怨费县令无能,并上堂斥责。

    费县令说是:汝不知何人是凶手,本官也不以欲加之罪逮捕良民啊,便命人将其赶了出去。贾某弟弟申诉无果,愤恨的将兄嫂掩埋

    拖欠赋税,凶手现身

    这日,因百姓拒缴朝廷赋税,费县令派人捉拿闹事者,其中有一人姓周名成。害怕杖责处罚,对官老爷说道,钱财已经找人借好,说着便拿出钱袋来。

    费大人见这钱袋,便问周成是何地之人。周成口称家住云某村。大人又问距离戏崖村多远,周成回答约有五六里。

    大人又问其,认不认识已死的贾某,周成称不认识。费大人勃然大怒,你将人杀死,岂会认识。也不听周成狡辩,差左右衙役大刑伺候。

    杖责一百,打得周成皮开肉绽,疼痛难忍。便也不再狡辩,全盘托出实情。

    周成行不轨

    那日贾某之妻王氏,要回娘家,苦于没有好首饰。便想让丈夫去同邻居借,贾某好面子不肯。王氏便自行去借来首饰,那首饰极其昂贵。

    王氏佩戴之时甚是小心,从娘家回来之时恐丢失,便放于内袖之中。到家想要归还时,发现首饰早已不见,懊恼不已,不敢告诉丈夫,却也无钱财赔偿。

    是日,说来也巧,放着首饰的钱袋,刚好被周成捡到,他知这钱袋为王氏之物。等到贾某外出不在家中,趁着夜色翻墙进入。

    正值盛夏酷热,王氏卧于屋内,周成见状闯入房中,欲对其行不轨,王氏察觉大嚎,被周成制止,将首饰归还。

    行凶谋害贾某

    王氏对周成说,以后莫要来了,丈夫凶狠,若知晓会杀死他们。周成不应,说这首饰若去青楼可不止一晚。王氏称并非不愿与其相交,只是丈夫常患病,不如等他死去,再嫁于周成。

    哪知周成当真,于是杀了贾某,于夜晚见到王氏时,将此事告知。王氏丈夫已死,可以夏家于她了。

    王氏听说丈夫被杀,大哭不止,周成惊恐,便逃跑了。至天明,王氏自缢而亡。此案告破。

    周成抵罪处斩。后来,众人问费大人,为何只周成是凶手,大人言此案关键在那钱袋,这钱袋与贾某钱袋出自一人之手,问其是贾某何人,周成含糊其辞,眼神躲闪,称不识贾某时,本官方才确认其嫌疑重大。

    单字解释: 丢 失 首 饰 歹 人 捡 起 归 还 行 不 轨 妻 子 戏 言 害 丈 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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