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妓女许可证》上的照片叫张玉珍,人送外号“珍花”。1937年,18岁的张玉珍和哥哥从河北老家出发,去东北找闯关东的父亲。
谁知,还没有找着父亲,哥哥就病倒在旅店里,他俩身无分文,没办法请郎中,没几天哥哥就一命呜呼了。
无依无靠的张玉珍走投无路,整天以泪洗面,拖欠店家的住宿费和丧葬费一时也无法还清,父亲又杳无音信,她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忽然有一天,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出现在旅店里,他热情地告诉张玉珍,自己是这家旅店老板的表弟,听表哥说张玉珍在寻找父亲,哥哥又不幸去世,他说自己对东北比较熟悉,可以帮助张玉珍找父亲。张玉珍听后喜出望外,终于有人可以帮助自己了,于是收拾行囊和这个男人出发了。
但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好心的男人竟然是个人贩子。
人贩子将张玉珍带到长春市,谎称她父亲就在桃源路,最后无情地将张玉珍卖给了桃源路玉顺堂妓院。
一个18岁的花季少女,就这样被糟践了!
张玉珍在妓院受尽折磨,常常遭受“窑头”无缘无故的殴打,就连一天三顿饭都吃不饱,后来,她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性病。
1942年一天夜里,实在无法忍受折磨的张玉珍,心一横偷偷从玉顺堂后窗户跳下,结果被从此路过的刘二狗救下。
可是这个刘二狗也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之徒,他想着方又想把张玉珍卖掉。
有一天,刘二狗带着张玉珍急急忙忙找下家,结果过了住宿的地方,只好连夜赶路。正巧巡逻人员路过,看她俩夜里赶路可疑,于是拦住盘问,张玉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遭遇和身份,这才免于再次被卖。
单字解释: 还 记 得 年 前 这 张 营 业 许 可 证 吗 ? 岁 的 张 玉 珍 被 一 连 卖 了 两 次 最 后 终 得 解 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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