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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明:轻佻与诈伪

    2024.02.25 | 万里繁华 | 次围观

    袁术在内忧未平、外敌环伺的前提下贸然称帝,这在今日看来是完全不可理喻的事情。但还原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袁术确实需要一个身份证明自己某些举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比如他向陈王刘宠的劫粮。

    前已言之,自汉朝七任帝刘彻行推恩令之后,诸王的生活变得拮据起来,但诸侯国并未能从此消灭,加之东汉亦有分封,所以在东汉末仍有一些侯国和王国颇有影响,陈国即是其中之一。

    在“王侯无复租禄,而数见虏夺,或并日而食,转死沟壑”的情形下,作为东汉二任帝刘庄子孙的陈王刘宠因为其勇力,善于弩射,得以保境安民,陈国也得以富强,这就令一贯缺粮的袁术生出觊觎之心。向陈国借粮不得后,便派人刺杀了刘宠及封国宰相骆俊。

    此事发生在袁术称帝之后,假如发生在称帝前,则作为汉臣刺杀诸侯王无疑是违背礼法的,为了夺粮而杀人是为不仁。但称帝之后的袁术以仲家帝国皇帝的身份讨伐前代贵族,可以归于“革命”,刘宠不奉召而杀之,可以视为讨贼。

    当然,这里所谓的“革命”乃是革除天命的意思,亦是五行终始说的投射。《典略》中说袁术以为袁姓出于陈,是大舜的后代,大舜是土德,正接续汉朝的火德,在理论上其实是成立的。

    革除天命需要诉诸武力,此前易代除了王莽之外都是如此,王莽妄称“神明诏告,属予以天下兆民”,但却是惟一在易代之后身败名裂的,根本不足取法,于是袁术行其成例,兴兵讨伐汉朝。

    阎象劝他说,拿商周易代来讲,周朝三分天下已有其二,但是还没有贸然与商朝分庭抗礼,何况袁术不如周朝势力强大,汉朝又不像商朝一样大失民心。

    此事发生于兴平二年(195年)刘协逃难途中,袁术于此时“会群下”也即与麾下幕僚们举行非正式会议。《三国志演义》将之移在其称帝的建安二年(197年),并且根本没有给幕僚们讨论的空间,只是告知他们“尔诸公卿,各存忠孝之节”,极为傲慢。

    毛宗岗父子或许觉得此举显得夸张或袁术的蠢笨,改回了“尔众人以为何如?”算是保留了一点历史的面貌,却对削弱了这一艺术形象的特性。

    但无论如何,袁术的称帝都非明智之举,因为他漏算了董卓之乱给当世野心家们最大的经验就是夺权而不代汉,不但毛玠以此劝谏曹操、沮授以此劝谏袁绍,连被曹操夺权的杨奉、董承等人也无一不知道皇帝的重要。

    所以在曹操将刘协迁到许县的途中,杨奉试图劫掠皇帝,失败后遭到曹操的追击,于是降于袁术。就这个意义上说,杨奉之降袁乃是出于“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一逻辑,并非对袁术本人的认可。

    一旦袁术称帝,其与韩暹一党将不可能再染指最高权力,一旦出现新的合作选项,杨奉、韩暹一党一定毫不犹豫地抛弃袁术,所谓会合二人之兵,使大军分为七路讨伐吕布云云,不过是袁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

    吕布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猝然来临的大规模战争使其失去了理智的判断力。毕竟在经历了跟曹操的兖州之战及与刘备夺徐州的战争之后,亟需稳定自身的势力,而非横挑强邻,何况此时他的军队只有步兵三千、骑兵四百,远非《三国志演义》形容的“五六万人”,从表面看上去根本没有胜算。

    而这场大祸本身又是因陈珪强烈建议投靠曹操代表的中央政府、拒绝袁术而惹来的,陈珪之子陈登出使中央后旋即被曹操拉拢,吕布不但没有得到徐州全权州长(徐州牧)的实职,反而受到了袁术的进攻,难免有被陈珪父子出卖之嫌,这是其问责于陈珪父子的直接原因。

    而另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则是陈登父子是徐州当地的土著,在徐州的影响力远远大于吕布。刘表称陈登“名重天下”,刘备在徐州时正是得到了陈登父子及孔融的支持才一度站稳脚跟,以致多年之后许汜因拜访陈登时受到怠慢而对刘表控诉“陈元龙湖海之士,豪气不除”时,刘备还为陈登开脱,这就是辛弃疾所谓“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

    曹操更是在陈登离开许昌之前,便拉住他的手说:“东方之事,便以相付。”再加上陈珪与其从兄吴郡郡长(太守)陈瑀勾连,以祖郎、严虎等人为外援,形成了很强的地方势力,甚至一度可以与孙策抗衡。

    所以除了问责,吕布召见陈登的更主要的原因则是问计,《三国志·吕布传》载:“布谓珪曰:‘今致术军,卿之由也,为之奈何?’”

    《三国志演义》则杜撰了一番陈宫与陈珪父子在吕布面前的争辩——

    吕布慌忙,急召陈珪父子商议,曰:“今日袁术军分七路,来取徐州,当如之何?”陈宫曰:“徐州之祸,乃陈珪父子所招,巧言令色,以媚朝廷,营救爵禄,今日移祸于将军。可斩二人之头献袁王,其军自退。”布大怒,喝令簇下陈珪父子。陈登大笑曰:“何如是之懦也?吾观七路之兵,如七堆腐草,何足介意!”布问曰:“汝有何计可破之,免汝死罪。”

    从这个情节看,陈宫与陈珪父子之争变成了“降曹派”与“降袁派”的党争,所谓“斩二人之头献袁王”用的是西汉吴楚七国之乱时,袁盎求斩晁错之首以息七国之怒的遗计。

    但问题在于七国反叛时以“清君侧”为名,杀掉晁错可以堵上七国悠悠之口,使七国之乱失去道德性。袁术七路北伐徐州时,却是因为吕布勾连曹操致令韩胤被斩,并没有归罪陈珪父子,何况此是袁术称帝后的第一战,不可能因吕布杀掉陈珪父子而告结束,势必要求吕布投降乃至称臣而后可。

    所以杀掉陈珪父子,不但不能缓和与袁术之间的关系,反而会开罪曹操,使其进退失据,故作者代拟的这条陈宫意见其实是完全不具备可行性的。

    但是作者仍然考虑到了陈宫的声口,盖在杀陈珪父子之后,势必要考虑是否承认袁术称帝的问题,于是作者又代陈宫拟了“袁王”这一不伦不类的称呼,既强调其地位高于吕布,又不贸然称臣,这实在是一种鸵鸟主张。

    毛宗岗父子将“袁王”改回“袁术”,虽然避免了这一尴尬,却令无论吕布还是陈宫都没有直面这一问题,这种改动本身也算不得高明。

    至于“布大怒,喝令簇下陈珪父子”,是把陈珪父子当成普通文臣对待,疑又不杀、任用却又威吓,作者笔下的吕布形象完全成为了一枚不知所谓的浅碟子。

    在小说中,仍然沿用了历史中的结果,陈登出使杨奉、韩暹军中后,说服二人反水,最终与吕布联合破袁术大军。

    不过,历史上的刘备集团并没有参与这一场与袁术的争斗,作者安排领五百校刀手截住袁术云云,大概是回报当年十八路诸侯会盟时袁术对关羽的轻蔑,诚如毛宗岗父子所说,关云长“即前日虎牢关前(袁术)喝骂之马弓手也”。

    刘备集团做的是另一件事,即暗杀杨奉。杨奉、韩暹一党在反水之前,吕布曾承诺将袁术的军备资源分给二人,但事实上经此一役后,两人连养活自己的部队都很困难,只好在吕布和袁术的两不管地界中纵兵劫掠,于是试图联合刘备对付吕布。

    但是对于刘备而言,与其扶植一个新兴的、需要被不断满足的竞争者,不如保持原有的政治格局。春秋末期,楚国为吴国所灭后,秦国发兵令楚国复国,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不过刘备之杀杨奉,其实不甚光彩,乃是在杨奉拜访之际,刘备设宴款待,“饮食未半,于座上缚奉,斩之”。

    《三国志演义》则对此进行了一番改造:

    先令刘备进入曹操军营时献上杨奉和韩暹的人头,将历史上张宣杀韩暹的功劳也算在刘备头上,扩大了此行的战果;其次对曹操说杀此二人乃是因为他们“纵使军士抢掠徐、扬地面,人民无所不怨”,以此强调刘备是在为民除害,罔顾前文中杨奉以“大汉杨奉”自居的事实。

    再次则颠倒是非,将杨奉的主动投靠、毫无戒心说成是刘备的“诈请议事”,前者是利用他人的善良,后者是算计对方的弱点,这也是“阴险狡诈”和“足智多谋”的区别;

    进而叙述过程:“比及入座,先牵了马,掷盏为号,小弟关、张二人各杀死一人,尽收其兵士于部下”,引入关羽、张飞意在说明杨奉和韩暹的武力可观,设宴消灭是最为简单和高效的办法;

    最后令其与曹操讲“今特来请罪”,说明其在使用阴谋后内心怀愧。于是,一位背叛盟友的阴谋家便被洗脱成忧于国事的仁人君子。

    反之,为国讨逆的曹操则被作者设计成了奸诈小人。历史上的曹操为了讨伐袁术,共汇集了吕布、孙策、陈瑀三路人马,作者为了促成曹、刘、孙三家的惟一一次合作,特别将陈瑀集团更替为刘备集团。

    为了淡化孙策的作用,又将建安三年(198年)孙策以书信与袁术绝交事前移至本年(197年),并将起因改为袁术向孙策借兵遭拒,使孙策处于袁术的威胁中,于是其于袁术的反对由主动成为了被动。

    毛宗岗父子更进一步将原著中“汝僭称帝位,背反汉室,赖吾玉玺,非义人也”的理由改为“汝赖吾玉玺,僭称帝号,背反汉室,大逆不道!”将玉玺放在汉室之前,先家后国、先私后公,致令孙策彻底沦为一派小人嘴脸。

    此次既会合四路大军,综合了小说前文中重点表现过的吕布、关羽、张飞、孙策、纪灵等名将,也有后文将要重点表述的许褚、张辽等人,然而偏偏于此轻描淡写,战场交锋的场面仅有“桥蕤当先出马,与夏侯惇战不三合,桥蕤被搠而死。术军大败,奔走回城。”二句而已。

    作者塑造的重点反而是曹操的奸诈,共计三件事:一、以王垕之首安定军心,二、与刘备约定“掘坑待虎”,三、马践麦田,割发代首。

    其中第一件与第三件均出自《曹瞒传》,从题目中即能看出此书作者对曹操的不友好。此书现在已佚,裴松之将之散注在《三国志》中,但对这两个故事没有明确系年,仅将之附于《太祖本纪》之后,作者将这两个故事不惮其烦地附入同一章节,正是要突出曹操私德有亏,以瓦解曹操代大汉天子讨伐袁术的正当性。

    在塑造杀王垕一事时,《曹瞒传》中写曹操在讨逆的过程中,粮食不足,便暗中问主管者说:“如何?”主管者说:“可以小斛以足之。”曹操准许此策,这当然是曹操故意让主管者说出方案,但其中的态度却显得很敷衍,既不愿决策也不肯负责,完全缺乏一代奸雄应有的担当。

    《三国志演义》中却是仓官王垕向曹操汇报并请示:“兵多粮少,当如之何?”这才是符合二者身份的正常对话,毕竟刑德二柄不可假手于人,在军队中军粮乃是命脉,更不可能由一介主管官员做主,所以曹操只好主动说出:“可以将小解散之,权且救一时之急。”

    尽管是王垕是主管官员,但毕竟日常与士兵生活在一起,了解士兵的情绪及需要,于是又问:“兵士倘怨,如何?”曹操则回复:“吾自有方策。”

    这其实是已经算计到了未来一段时间里可能出现的士兵抱怨乃至哗变的,而所谓的“方策”是在顷刻之间便把王垕的性命计算在内,这是曹操的果断、残酷与冷血,但同时王垕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以执法者的身份坚决执行曹操的政策,这是曹操的虚伪与奸诈。等到士兵抱怨,并传出“丞相太欺众也”的公议只有,曹操召见主管者。

    《曹瞒传》中曹操对主管者说:“特当借君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直接杀掉主管者以应人心,在《三国志演义》中曹操却像捉弄猎物一样捉弄王垕——

    操密召王垕入,曰:“吾欲问汝借一物,以压众心。汝妻小吾自养之,汝自无忧虑也。”垕曰:“丞相欲用何物?”操曰:“欲借汝头以示众耳。”

    “借君死”三字中,“君”是敬称,“死”是明确告诉主管者最后的结局,所以这里的“借”字当理解“假借”、“通过”之意,即通过主管者之死以安抚人心,虽然无耻却也还算坦荡。但“借一物”三字却是把人变成了物,这里的“借”字只能当暂时使用讲,是一种商量的口吻,明明是对方不得不接受的结果,偏要用“借”字,更见其戏弄对方于股掌之中。

    且曹操在此时话仅说一半,不使对方知道自己所借之物为何,给了对方一种盲目的希望。所以“汝妻小吾自养之,汝自无忧虑也”一句是不该放在此句后面的,否则王垕不会反应不到曹操有借命之意,毛宗岗父子在“以压众心”后补入“汝其勿吝”四字,是将对王垕的捉弄进行到底,同时将“汝妻小吾自养之”一句移动到王垕抗辩“某实无罪”之后,算是用活人的生命安抚和威胁即将死去的人,更见一代奸雄的杀伐决断。

    此时最后的结果,必不能如《三国志演义》的作者所说:“瞒过三十万人,尽皆无怨”,毛宗岗父子改此句为“于是众怨始解”,是很得当的。

    割发代首被《曹瞒传》记述为曹操行军时曾下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不料自己的马腾入麦中,便要主任秘书(主簿)议罪,主任秘书说:“《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于是曹操决定割发代首。

    《三国志演义》的情节基本上与此段记载没有太大的出入,只是多了一段主任秘书拒绝议罪后曹操准备拔剑自刎并被众人劝阻的戏码,同时“罚不加于尊”也由主簿之口改为郭嘉之口。

    一些批评家将曹操此剧视为对自己实行髡刑,其实是对汉代法制不了解的结果。按:首先,《汉旧仪》载:秦汉时代“男髡钳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岁。”可知髡刑是五岁刑,即刑期为五年,而非使用一次。

    其次,孔融《肉刑论》明确指出:“髡头至耳发诣膝”,也即是将头发剪到齐耳的长度,而非简单的割法。

    再次,汉代的髡刑往往作为附加刑存在,一般以“髡钳”的方式执行,所谓“钳”则是用铁链系在脖子上。因此,沈家本先生在经过对古代刑罚史的考察之后,毫不客气地得出结论:“割发抵髡,操之诈。”

    事实上,《曹瞒传》的作者之所以要讲借王垕之首及割发代首在内的四个故事,意在证明曹操两方面的特性,一是“持法峻刻”,二是“酷虐变诈”。

    尽管作者没有进一步说明哪些故事对应哪些特性,不过我们可以判断这恰是《曹瞒传》和《三国志演义》中曹操形象的一体两面。

    就像我们无法判断《曹瞒传》中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却可以带着一种宽容地态度来看待它们,诚如李卓吾所说:“老瞒自刎割发等事,似同儿戏,然万军悚然,兆民受福则实事也。天下事又孰有真假乎哉?做得来,便是丈夫。”

    我们看待故事如此,看待历史和现实的立场也未必不能如是。

    单字解释: 常 明 轻 佻 与 诈 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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