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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时期的保长,是村长吗?有没有工资?

    2024.05.03 | 万里繁华 | 次围观

    提到民国时期的保长,许多人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由李保田饰演的保长形象:带着瓜皮帽子,中山装的扣子从来没系上过,手里拿着旱烟杆,对上级唯唯诺诺,对身边的老百姓却十分凶恶。

    然而,这只是影视作品中的保长形象。真正的保长并不是这样的,他们是旧中国的组织架构中极其重要的一环,这个职位的含金量可是相当的高,不是一般人想当就能当上的。

    要知道,旧中国的政治架构可是皇权不下县的,因此,保长可以说是统治者在基层的代言人。

    保长的由来

    我们都知道,先进的管理模式一般都是网格化的,一个省份下面有很多地级市,每个地级市又分为很多县,县下面就是乡镇,乡镇下面就是村,每个村又由户组成。

    那么,这些户由谁管理呢?沿用千年的“保甲制度”应运而生,保甲制度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商鞅变法时期,商鞅变法将秦国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战争机器。

    在《商君书》中有明文规定:五户为伍,双伍为什。也就是说全国的户籍凡是有五户就编成一个“伍”,其中一户为“伍长”,两个“伍”被称为“什”,其中一户为“什长”。

    这样一来,这十户人家就绑定了,如果这十户中有一个人犯罪了,其他的九户知道情况却没向官府举报,那么犯罪者被抓住之后会收到什么惩罚,和他在一起的其他九户人就也会受到同样的惩罚,这就是历史上记载的最早的保甲制度。

    从商鞅之后,历朝历代可能在户数上、规则上有过一些变化,但是保甲制度却一直沿用到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由于各大军阀还没有划分好势力范围,基层还是一片混乱,为了加上控制,在1930年,国民政府规定:凡是10户划为一甲,10甲成为一保。

    而且,国民政府还实行野蛮的连坐法,重新规定了保甲内一人有罪,别人就要主动告发,否则全保都同罪。商鞅万万想不到,自己的制度会延续这么多年,一直到了民国还在使用。

    保长的职责

    在历史上,中国的高级统治者是无暇治理乡村的,但是,权力如同流水和空气一样,哪里出现真空,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在哪里。

    有两大势力占据着基层,其中之一是族权,是以族长的权力为领导,以血缘、姓氏、祖先为联系方式的一种社会人际关系。在当时的农村,族长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就像《白鹿原》中的黑娃、田小娥夫妇一样,一辈子的苦难,就是名声不好进不了祠堂造成的。

    第二大势力就是政权,保长就是统治阶级在乡村的代表,保长通常负责宣传政策、收公粮、抓壮丁、抓罪犯、调解邻里纠纷等工作。

    保长在基层的权力并不比族长差,甚至有的地方族长也兼任保长。保长的工作看起来非常吃力不讨好,但是,这只是是普通的保长。

    有些“能耐”比较大的保长,负责的东西更多,要知道,中国在解放前一直是有土匪存在的,有些保长自己的亲戚朋友很有可能就是土匪,保长还要定期给土匪交保护费。

    如果有人被土匪绑架了,还要出面找土匪要人,甚至土匪下山抢粮之前也会考虑到保长的面子,不去熟人的地盘作案。既然保长的作用这么大,那么,什么人才能当保长呢?

    在民国时期,保长还起着监督地方的作用,能够当好上级的“狗腿子”,有什么情况能够及时汇报,还能借着上级的名头狐假虎威,这种“职业需求”,首先就把正人君子排除在外了。

    因此,一些地痞流氓头子、投机倒把、阿谀奉承的人就通过种种方式当上了保长。而且,由于这些人往往没什么原则,谁拳头大就听谁的,在抗日战争时期,又有很多保长当了汉奸,帮着日本人欺负老百姓。因此,在很多地方,保长就成了恶霸的代名词。

    保长的收入

    在了解保长的收入之前,我们先要知道一点就是,保长并不是光杆司令。民国时期设立了保公所,保长是一把手,手下有很多跑腿的,被称为“乡丁”。

    这些乡丁的人员构成很复杂,有的是地痞无赖,也有的是没有地的良民。不过在吃人的旧社会,好人呆在那个环境里也会变坏的。

    整个保公所是没有工资的,所有的乡丁都要靠保长养着,但是,保公所有一项权力就是能够截流税收。比如某年县里需要五百斤公粮,保公所只上交四百五十斤就算完成任务了。

    而且,保长们不会规规矩矩地只收五百斤公粮为止,他们会在指标的基础上加三成甚至五成,多出来的这些自然就成了保长的外快。

    其次,当地修桥、铺路、办学等公共事业都是需要通过众筹的,这些钱也是保长负责收集。如果一旦打仗,就需要在基层征兵,抓壮丁的任务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保长头上。

    有钱人家的儿子交了钱就不用去当兵了,穷苦人家的孩子只能去战场上当炮灰。以上只是保长们敛财的常规操作,有的保长更加丧心病狂。

    由于保长们在村里负责情报工作,谁得罪了他们,他们就给谁扣上一顶“通匪”甚至是“通共”的帽子,被冤枉的人很快就会被抓到牢里去严刑拷打。

    旧社会的刑罚都是很不人道的,被抓走基本就别想活着回家,哪怕被放出来也会被折磨的丧失劳动力了,这个家基本上也就完了。

    如果想要不被上刑的话,家属就必须给保长送礼,不把人弄得倾家荡产不罢休。所以,保长们的合法收入相当微薄,背后的灰色收入才是他们收入的主力,就是因为当保长有这么多好处,才会有很多坏人趋之若鹜去当保长。

    总而言之,旧社会的保长们在基层是民政、治安、教育、财务等一系列工作的负责人,同时也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吸血鬼,国民政府的基层都掌握在一群这种人手里,只能说是自取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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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字解释: 民 国 时 期 的 保 长 是 村 长 吗 ? 有 没 有 工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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