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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说山西 ——《五台县志》

    2024.05.03 | 万里繁华 | 次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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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史,郡有志,家有谱。”

    修志作为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传统,已有千年以上的历史传承。地方志享有“地方百科全书”的美誉。山西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素有“中国古代文化博物馆”之称。

    “最古之史,实为方志。”

    太原市图书馆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地方志等特色文献的收藏,拥有品类齐全、数量丰富的馆藏资源。其中,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志馆藏,其品种与数量位居全国公共图书馆前列。

    太原市图书馆特别推出“‘志’说山西”栏目,通过“读志”、“用志”、“传志”的方式,让山西地方志“活起来”,使广大读者在阅读三晋方志的同时,畅游美丽山西。

    五台县位于山西省东北部,地理座标为东经112°57'41"--113°50'56",北纬38°28'--39°4'45"。县界北起峨岭,与繁峙、代县为邻;南至牛道岭,与盂县为界;东邻长城岭,与河北省的阜平、平山毗连;西至济胜桥,与定襄、原平接壤。全县南北长五十公里,东西宽七十公里,略呈长方形。全县总面积为二千八百六十五平方公里。县城距忻州六十五公里,距太原一百三十五公里,距北京五百三十公里。

    五台县历史悠久,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聚居。西汉时建虑虒县,晋废。北魏时置驴夷县。隋大业三年改名五台县,金贞佑四年升为台州,明洪武二年复为五台县,一直至今。现隶属于山西省忻州地区行政公署。

    五台全县共设三十个乡镇。东冶、台城、豆村、耿镇、白家庄、台怀设镇政府,其余二十四乡,设乡政府。全县五百七十八个村,人口二十九万六千零九十五人,其中农业人口二十七万七千零二人。居民以汉族为多,少数为蒙、藏、回等兄弟民族。

    《五台县志》本志以详今略古、古为今用为原则,断限一般上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一九八六年。

    1988年第一版

    《五台县志》共分二十六卷,主要介绍了地理、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食、财税、金融、党团、政权、政法、军事、教育、文化、文物、卫生、科技、体育、社会、宗教、人物。

    地理(建置沿革)

    五台历史悠久,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聚落。李家庄南禅寺附近,曾发现灰层多处,并采集到磨尖的石斧、石刀、石杵、石簇,以及陶鼎、灰陶鬲足等,说明生活在五台地区的人类已懂得磨制石器,捕获野禽以充食物。

    五台古为戎狄所居。西周时将冀北划为并州,五台为并州北地,一度为北狄所居。公元前五四一年(鲁昭公元年)晋荀吴败狄于大卤(太原),渐拓而北,地归于晋。韩赵、魏三分晋地,五台归赵。秦统一中国后,隶太原郡。

    《汉书·地理志》载:西汉置虑虒县,因县城西北有虑虒山,环城有虑 虒 河 而 得名。汉因秦制、属太原郡。三国时属魏国,隶太原郡,为匈奴北部帅所居。西晋时属新兴郡,未置县。四八六年(北魏太和十年)复置县,改名“驴夷”,属肆州永安郡。北齐改属雁门郡。北周因之。六〇七年(隋大业三年)改名五台县,因境内有五台山而得名,仍属雁门郡。唐、五代十国属代州。宋灭北汉,地乃归宋,隶代州。金属河东北路代州,一二一六年(金贞祐四年)升为台州。元属中书省南部冀宁路。一三六九年(明洪武二年),仍复为五台县,属太原府。一三七六年(洪武九年)改属代州,仍辖于太原府。一七二四年(清雍正二年),代州升为直隶州,于是五台不归太原府管辖。

    一九一四年(民国三年),五台属雁门道。一九三七年(民国二十六年),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第一行政督察公署,旋改称晋东北政治主任公署。一九三八年(民国二十七年),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成立,五台县属二专署领导。一九四五年(民国三十四年),改属晋冀二专区。一九四八年又改属晋中区一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忻县专署。一九五九年忻县、雁北二专署合并,属晋北专署。一九六一年复归忻县专署(一九八五年改为忻州专署)至今。

    农业

    西汉以来,至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前,其主要的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畜、农具大部分为五台山青、黄寺庙和封建地主、富农阶级所有。他们靠出租、出佃剥削农民。出租土地,租额一般占收获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佃耕,地主分粮三分之二,佃农分三分之一。自耕农有少量土地、耕畜,聊可度日。广大贫农、下中农的生产生活极为艰辛。清光绪九年新修《五台新志》“风俗篇”中曾作如下记述:“麦如珍珠,非祭先供客、婚丧不用,无故而食白面,人以为不祥。”清徐继畲著《退密斋》诗抄《啖糠讨》中有“富食米,贫吃糠”等语,这确是当时人民生活的写照。

    图为土地改革前耕地占有形式统计表

    一九四七年遵照中共中央制定的《中国国土地法大纲》,全县全面进行了土地改革,广大贫农从封建地主、富农手中分得土地九万零一百三十五亩,全县人均分 得耕地三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互 助 组

    互助组是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集体劳动组织。一九五一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的指示,办起互助组九百四十个,三千八百七十二户;一九五二年互助组发展到三千六百一十八个,一万七千八百九十九户,一九五三年巩固为二千三百七十二个,一万六千零七十一户,一九五四年,发展为四千零六十九个,三万一千一百五十八户;一九五五年,巩固为一千二百零二个,一方一千一百四十八户。互助组的经营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简单的劳动互助,为临时性和季节性的,也叫变工组,实行以工还工。第二种是常年互助组,实行农副业互助合作,有简单的生产计划,以工还工和计价结算。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互助组发展的基础上,于一九五二年本县按照典型示范的方法步骤,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四个,入社的有二十五户,耕地五百亩;一九五三年初级社发展为二十二个,三百五十户,耕地四千二百亩;一九五四年,发展为二百三十三个,四千一百六十一户,耕地五万二千七百亩;一九五五年,初级社发展为二百四十八个,三万七千五百六十七户,耕地三十七万二千四百亩,入社的农户、人口、劳力、耕地均占全县的百分之六十多。耕地、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仍为私有。经营方式是耕地入社分红,农副业结合,有生产计划和技术分工,有的社有少量公共新式农具和公有财产。产品和现金收入分配,按土地百分之四十,劳力百分之六十或土地百分之三十,劳力百分之七十分配,劳力按劳动日以定额或技术评定计工。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本县于一九五六年办高级社三百八十一个,入社的五万三千一百七十六户,耕地六十二万六千七百亩。一九五七年经过整顿,发展为四百零五个社,入社的五万四千六百六十八户,耕地六十一万九千四百亩。主要生产资料的耕地,实现了公有化,耕畜、农具作价归公。经营方式是组织社员共同劳动,按劳分配共同劳动的成果。为了准备种子、肥料、草料和收买社员的耕畜、农具、向社员征集股分基金,按劳力均摊。社员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实行定额计酬制。农业社下设生产队或作业组。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的制度,即包产、包工、包投资,固定耕地、耕畜、农具、劳力,超产奖励,硬奖硬赔。

    农村人民公社

    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本县于九月份成立了十三个人民公社。

    一九六一年十月,根据中央指示,扩划为三十个公社,原来以五百零四个大队核算,调整为二千二百八十三个核算单位(生产队)。一九七〇年,生产大队由五百八十二个逐步并为三百三十二个,核算单位由二千二百八十三个并为一千五百零一个。至一九七八年,核算单位又调整为一千六百四十七个。

    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包括计划、劳动、财务、物资四项。计划管理指令计划多。在劳动计酬形式上,本县曾执行过人头计工、按底分计工、底分活评,以质计工。一九六七年以来,推行了“大寨评工法”。

    农业生产责任制

    一九七九年,全县实行以产计工的核算单位一百二十四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六点七;实行定额计酬的三百二十五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十七点四。一九八5年,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的核算单位四百四十七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十九点二。一九八一年,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核算单位三百二十四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十三点六;实行联产到组的四百二十九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点四;实行包干、包产到户的六百零六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一九八二年,全县实行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的二千一百六十七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六;实行专业承包的七十二个,占核算单位总数的百分之三。一九八三年,全部实行了包干包产到户。

    工业

    纺 织

    一九二三年二月(民国十二年),由省政府在台城投资兴办新民工厂,地址在城隍庙,厂长是西关人胡忠诚,职工六人,资本额一千五百元,设备主要有铁机和木机各两部,固定资产一百元,年产值八百七十八元,产品有布匹、毛巾、裤带、裹腿等,于一九三七年停业。

    一九三〇年(民国十九年),山西省银行经理徐一清,在故乡大建安村创办同生织染厂,设备是从榆次调来的木制织布机三十余台,招收工人一百余人,生产方式为手工操作,产品主要有各色布,其产量产值无考。

    一九三二年(民国二十一年)阎锡山在河边村西独资创办劝业厂,资本额二万一千元,工人四百三十人,主要设备有织机一百二十八架,主要产品年产各色布一万匹、贡缎二十匹、春缎三十匹,另有消毒棉纱、绷带、龙山粗布等,年产值四万一千元,产品主要销往太原及邻县,其主要原料蚕丝来自上海,于一九三七年停业。

    一九三四年(民国二十三年)台城创办德胜厂,独资经营,资本额二十元,职员一人,工人一人,每年用纱量零点三五包,年产各色布一百四十匹,产值三百五十元,于一九三七年停业。

    槐荫村农民亦工亦农,忙时种地,闲时做工。产品有羊毛口袋、羊毛毡、绒毡、绒毯等,一九三六年产量二万件。

    抗日战争期间,于一九三九年本县二区组织了二十余人的纺织小组,有布机四架,生产布匹、袜子,原料从河北省购买。一九四四年四月至一九四五年,四区东建安、西建安、张家庄一带有纺织小组一个,纺车百余辆,代培训学员二十余名。一九四五年七月五台全县有纺织人员三千五百七十二名,铁机三十二架,木机六十五架,袜承机九架,毛巾机四架,纺车三千零五十二辆,年产成品线六千四百八十七斤,大小布一千四百零八匹,手巾二百六十三块,腿带四百六十二付,袜子八百五十六打。根据地纺织工业的发展,对于打破日军经济封锁,解决群众穿衣困难,起了很大作用。

    一九四六年二月初,五区大石联村集中二十名妇女训练毛织技术;七区小豆村联村有布机一架;三区柏兰联村组织起织布社,有布机五架;八区五台山青庙僧众成立了“青庙棉毛纺织合作社”,有纺车二十辆,织布机一台,每纺纱十斤,换玉米十五斤。一九四六年冬,区共发展纺车二百五十四辆,增设织布机九十三架,参加人数一千八百八十名,纺纱六千四百九十七斤,织布二千三百八十七匹;毛纺亦有手织机四百一十四付,纺织人数五百四十人,生产毛衣毛袜,于一九四八年停止生产。

    一九四七年,在东冶、台城、豆村等地亦有私营纺织厂。一九五六年将分散在各地的私营纺织业组织起来,在五级村成立了“公私合营东冶利民棉织厂”。主要设备有木机三十七台,打穗、打轮的小车子四十余个,年产棉布三十三万米,有工人八十六名,其中资方人员三十九人,有固定资产三千六百六十六元,流动资金九千一百五十六元,由于原料来自外地,技术水平低,成本高、效益低,逐年亏损,于一九六三年调整时期关闭。

    一九五九年在龙泉创建了纤维厂,产品主要是地毯,亦因成本高,亏损大,于一九六一年工业调整时关闭。

    一九七四年在东冶西梢门筹建东冶地毯厂,一九七六年建成投产。一九八三年有职工八十三人。其中协议工三十二人,临时工四十五人。从一九七六年到一九八三年的八年,共生产地毯三千九百五十二平方米,产值一百零四万七千三百八十五元,实现利润一万六千一百一十八元。其中一九八三年生产四百八十三平方米,产值一万二千八百元,实现利润三千多元。现在五台地毯销入了国际市场,每年出口二百多平方米。

    一九八〇年以来,在农村发展个体户弹花作坊三十二个,从业人员三十五人,固定资产九千三百元,流动资金一千八百元,年收入约一万二千元。

    造 纸

    明代本县建安村一带就出现麻纸和草纸的作坊,到清末民国初年东建安、潭上两村户户碾压、家家晒纸,成为主要生计之一,曾有“不怕天旱,只怕停碾”的俗语。

    一九三四年(民国二十三年),五台专门从事造纸业的有四十二户,年产量八万四千刀。所产之纸分为麻纸、草纸两种。麻纸一般设有纸碾、蒸锅、纸池、纸模等手工工具。生产工序大致分切、泡、碾、蒸、洗和配料、展晒与整纸等。主要原料为废纸、烂麻绳、破皮鞋和破布条等。草纸的制作工序,可分沤制、粉碎、洗涤、缫制、晒贴、整纸等。原料为稻草、麦秸。

    所产的纸,除供本县外,外销于内蒙、原平、定襄、盂县等地。

    建国后,麻纸因原料缺乏已不制作。草纸仍按传统方法制作。因稻草可编草垫、草绳、草袋,工序简单,获利较大,制草纸人数大为下降。据建安公社一九八二年统计,从事草纸加工业的共二十户,三十人,从事草绳加工和编织的二百九十八户,四百六十五人。一九七五年西建安大队办纸厂一座,有年产一百吨纸机及其配套设备一套,从业人数四十人,生产草纸、卫生纸和包装纸,年产值四万元。

    一九五八年县工业局曾在龙湾试办纸厂一座,一九五九年四月开机试产,至一九六二年生产单面有光纸十四吨,原料多用本县产的大麦、小麦、莜麦、高粱、玉米、稻谷等秸杆以及破麻头废纸等。所产有光纸质量较差,但在六十年代,为解决纸张不足的问题起不一定作用。因纸质差,销路不,一九六二年调时闭。

    印 刷

    本县刻板印刷起于明代。万历十二年,紫柏法师创刻于妙德庵。后沿袭到清末及民国初年。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政府驻本县期间,用油印和铅印发行《抗敌报》、《晋察金冀日报》、《群众报》、《子弟兵报》、《宣传手册》、《宣传要点》等刊物。

    一九四〇年十二月,抗日县政府成立了文化合作社,归县文化界抗日救国联合会领导,编制有主任、会计、营业员等六、七人,实行供给制待遇。主要印行小学生课本,兼营笔、虽、纸砚等用品。有油印机两部,用蜡纸削版,印好后发往各学校。土改时,豆村成立石印厂,专印小学课本。

    一九四九年,上下行文大都用油印。印刷布告、公告、通告等则用石印。石印就是用长约二尺,宽约一尺五,厚约五寸的石头为版,用毛笔将字写在药纸上,然后将药纸贴在石头上,用滚子滚,字迹就印在石头上了。而后将石头版上涂上油墨,即可开印。每版印完后,再将石版上的墨迹磨掉,待印其它。

    一九五七年后,初在台城,后在西关成立印刷厂。现有印刷四开机四台,对开机一台,铸字机二台,剪纸机一台。主要承揽全县各机关、企业以及外县的部分印刷业务,年铸字二十九吨,排版一百四十二万平方米,并兼产笔记本等。一九八六年添置照像制版、彩色美印机器。一九八六年产值为二十万元,固定资产二十一点八万元,流动资金十万七千元,年末职工人数六十九人,利润一千五百元。

    一九七四年由驻军家属工人组建红星印刷厂,承揽一部分社会印刷品,年产值六万元,职工十八人。

    塑 料

    一九六九年在五级村创办塑料厂一座,当年即投入生产。主要产品有薄膜、鞋底、编织袋、塑料袋等。原料聚氯乙烯树脂、二辛脂、二丁脂、聚丙烯等大部来源于广东省。产品销售于本省各地,鞋底销售主要在武汉市。主要设备有吹塑机二台,挤塑机一台,压力机六台,热合机四台,打尾机一台,布机三十台,锅炉一台。该厂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八年每年提供利润十四万元至二十七万元。一九八六职工二百零四人拥有固定资产六十五万元,流动资金三十万元,产值达二百三十七万元,利润十六万元。

    乳 胶

    一九七二年在东冶原马车社的基础上筹建了乳胶厂。主要产品有输血管、听诊器管、医用手套、水田袜子、气球等乳胶制品。产品质量尤以输血管最著,经有关部门检验,十几项考核项目除一项外,其余各项均超过了上海产品,深受各地区医药部门好评,远销全国各地。主要原料乳胶多由广东海南岛采购,辅料氯化钙,亦由外地进货。主要生产设备有锅炉一台,烤箱、制管机、手套模具若干,化验设备一套。

    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八年,年提供利润五千至一万五千元。一九八六年末,职工一百五十五人,产输血管七十万米,产值一百一十七万元。固定资产三十五万元,流动资金五十四万元。

    电 池

    一九七〇年在台城南门街初建电池厂,一九七六年迁往沟南。该厂主要设备有二十型自动打芯机一台,卷纸机三台。主要产品有各种型号电池,年产能力为一百五十万只有固定资产十五万元,流动资金六万元。一九八二年电池生产一百万只,产值二十九万元,年末职工人数六十人。因产品质量低,销路不畅,于--九八三年国家投资一百三十万元,改建乳制品厂。一九八六年末职工一百五十六人,固定资产一百六十五万元、产值一百三十九万元,亏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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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字解释: 志 说 山 西 — — 五 台 县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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