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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8日杭州:生育三孩一次性补助20000元、二孩补助5000元

    2024.05.03 | 历史网 | 次围观
    2023年8月8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8月8日(农历2023年6月22日),杭州:实施育儿补助政策,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 杭州:生育三孩一次性补助20000元。 北京时间2023年8月8日,杭州二孩三孩补助标准正式落地。 据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8月7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印发《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生育二孩…

      2023年8月8日(农历2023年6月22日),杭州:实施育儿补助政策,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

      杭州:生育三孩一次性补助20000元。

      北京时间2023年8月8日,杭州二孩三孩补助标准正式落地。

      据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8月7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印发《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生育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该政策将于9月10日起施行。

      一、补助类型和形式

      分为孕产补助和育儿补助两类,采用一次性发放现金形式。

      (一)孕产补助

      1.补助对象:同一对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怀孕(生产)二孩、三孩的杭州户籍孕(产)妇。

      2.补助目的:减轻多孩家庭孕(产)妇孕期保健、生产及产后康复等医疗保健服务费用支出的负担。

      3.补助标准:怀孕(生产)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怀孕(生产)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别计算。

      4.申请时限:孕(产)妇在怀孕后建有《母子健康手册》,且怀孕满24周至婴儿出生后180日(指自然日,下同)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育儿补助

      1.补助对象:同一对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

      2.补助目的:支持多孩家庭购买婴童产品及托育服务的费用支出,减轻养育负担。

      3.补助标准:生育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按其子女的孩次分别计算。

      4.申请时限:在婴儿出生后180日内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金保障

      孕产补助和育儿补助经费由区、县(市)承担。其中育儿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按不超过区、县(市)实际补助金额的20%进行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按时到位。

      三、补助实施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手机“浙里办”APP--“健康杭州”--“善育在杭”--“孕产补助”、“育儿补助”,按提示发起补助申请,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步审核,报经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终审确认补助资格。资格审核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认证信息资料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进程,确认补助资格后通过系统向申请人发送审核结果。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信息不全或存在疑问等情况,工作人员应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应补齐证明材料或核实有关情况。

      孕产补助认证信息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女方户口本(户籍证明)、现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等。

      育儿补助认证信息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现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等。

      (三)发放补助

      孕产补助、育儿补助资格经审核确认后,相关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入补助对象个人预留账户。

      (四)数据汇总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定期对申请补助、资格审核、补助发放等数据进行采集汇编,每年进行一次数据建档保存,并做好相关信息上报。

      四、工作要求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市级育儿补助资金的核定与预算工作,加强对育儿补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负责本级生育补助资金的核定与预算、申请补助对象资格审核、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做到补助工作流程规范、核发有序、资金安全;建立健全孕产、育儿补助发放数据库,做好数据汇总、信息上报和归档保存;会同宣传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做好答疑解惑。区、县(市)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及时到位。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0日起施行。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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